打完隆鼻針剛打完女子右眼就看不見了
40歲的王某是湖北人,畢業於孝感護士學校。她在醫院工作過,去年10月,在沒取得醫生職業資格情況下,到溫州蓮花大廈一家美容院做起了美容醫生。
來這家美容院的女士挺多,30歲的阿晨就是一個。去年10月12日、11月23日、11月25日,王某分三次,每次為阿晨注XX面部溶脂針、額部玻尿酸、鼻樑玻尿酸。這些針的作用就是瘦臉、隆鼻。
其中,去年11月25日晚上,王某在替阿晨注XX玻尿酸做隆鼻時,發現當天注XX使用的鈍針用完了,她就擅自做主,改用細針注XX。
很快,阿晨覺得不舒服,右眼看不清東西了。她立即被送到醫院救治。
幾天後,經溫州市醫學會醫學鑒定,阿晨右眼全盲,傷勢程度為重傷二級。原因是,王某改用細針,使液體直接XX面部毛細血管,致右眼失明。
去年12月21日,鹿城衛生局處理王某一事。事發后,王某向阿晨支付15萬元賠償款,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昨天,鹿城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官認為,王某在沒取得醫生職業資格情況下,非法行醫,情節嚴重,已構成非法行醫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