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一個
乙肝患者的咨詢,他是這麼說的「我跟那個小王都是
大三陽的患者,怎麼他就不需要吃
抗病毒的
藥物,我就需要吃呢?不是所有大三陽患者都應該一樣的嗎?」那針對這位患者的咨詢,我們來聊聊,是不是所有大三陽患者都需要
抗病毒治療?什麼樣的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才需要抗病毒治療?首先,我們來看
第一個問題:是不是所有大三陽患者都需要抗病毒治療?其實並不是的。我們都知道
乙肝兩對半的檢查,其實只是乙肝
常規檢查中的一種。它只作為乙肝抗病毒
用藥參考
因素之一,並不能單靠兩對半的檢查就確定是否要進行抗病毒治療了。所以呢,同是大三陽的患者,可能小陳需要進行抗病毒的治療,但小王卻暫時不用,只要定期觀察即可。那什麼樣的慢性
乙肝患者才需要抗病毒治療呢?我們先看一下上面的那張圖,主要是摘自2019年版《
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這張圖主要陳述的內容就是慢性乙
肝病毒感染治療
適應症的選擇。跟著這張圖,來跟大家一起說說到底什麼樣的慢性乙肝患者在
臨床看來是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的。從圖我們可以看出乙肝抗病毒治療適應症的評估至少要綜合乙肝兩對半的檢查、乙肝病毒量HBV DNA 和
肝功能的檢查(當然如果有B超等檢查結合會更好)。第一步是要確認是感染了乙肝病毒,也就是乙肝病毒
表面抗原HBsAg
陽性。第二步是要看有沒有一些特殊的情況,例如有
肝硬化了、或者是
肝衰竭、
肝細胞癌等情況,如果是有這些特殊情況的,就必須立即進行乙肝抗病毒治療了。如果沒有第二步的特殊情況,那就進行到第三步,看乙肝病毒量HBV DNA的數值,如果是不能檢測到的,那隻需要每間隔6-12個月到醫院複查一次就可以。但如果HBV DNA是可以檢測到的,那就要進行到第四步,看下肝功能如何。如果肝功能是不正常的,也就是
谷丙轉氨酶升高的,在排除其他影響因素外(如
藥物性肝損傷啊、其他
病原體感染啊等),需要進行乙肝抗病毒治療。但如果肝功能是正常的。那就要進行到第五步。在第五步的時候,我們需要看下乙肝患者是不是有
存在以下5項中的一項,如果符合其中一項,也是建議進行抗病毒治療的。如果都沒有,那隻要定期(一般間隔3-6個月)到醫院複查即可。那我們說的5項,指的是哪5項呢?1、 肝
組織學存在明顯的
肝臟炎症或
纖維化2、 谷丙轉氨酶持續正常(每3個月檢測1次,持續12個月),但有肝硬化或
肝癌家族史,而且患者的
年齡是大於30歲3、 谷丙轉氨酶持續正常(每3個月檢查1次,持續12個月),沒有肝硬化或肝癌的家族史,但是患者年齡大於30歲,在無創
診斷的時候發現存在明顯的肝臟炎症或纖維化4、 有乙肝相關的肝外表現,如
腎小球腎炎、
血管炎等5、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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