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的癌症父親把三個子女告上法庭索要巨額治療費,究竟誰之過?
如果您的家人真的無葯可冶,您是選擇冶還是不是呢?
這兩天我們村因為一件事鬧的沸沸揚揚,起因是有一家年近70歲的癌症父親把三個子女告上法庭!
這一家有2子一女,母親十幾年前因為父親在兒子成親的當口賭博輸光家產,導致神情恍惚出車禍而亡,大兒子經此事患上精神性疾病,后大兒媳難以忍受離婚另嫁,小兒子艱難成家,而父親因為有3千的退休金,不到一年的時間已再婚,婚後繼母挑撥,家庭矛盾不斷,後來發展到直接進城租房,對家裡不管不顧,不管是已離婚的大兒子家的孫子孫女,還是小兒子家剛出生的小孫子都不聞不問。
彼此相安無事,不料十二年後年近七十的父親查出肺癌晚期,得知消息,后老伴以照顧自己孫女的理由不再出現,老人大女兒請假帶到大省城複查,確診肺癌晚期已擴散。手術已無用,靶向葯無對應葯,在省城保守冶療幾個月后回家休養。
這期間后老伴因為遺產問題把患癌一事透露給病人,並在病人耳邊一直說誰家患癌治好,誰家後來好了活了十幾年了,病人知道后要死要活要去大城市治療,關鍵是已經70高齡,醫生己經明確表明沒必要浪費錢再治療了,再加上病人一月3千的退休金,用的時候一分沒有,逼著3個兒女出錢出力,大兒子精神病自顧不暇,小兒子無父母幫襯,一人打工養5口人,女兒四口人,女婿常年在外掙個辛苦錢。
三個兒女痛恨父親這幾年的不管不顧,表明無能力支付巨額醫藥費,但可盡到贍養義務,老人不依,找人協商不行,在后老伴攛掇下直接起訴這一兒一女到法院。
說實話,挺同情這家人的,母親死的早,父親又只顧自己,這兩年好不容易孩子大點,日子好過點……
癌症晚期90%是無法抑制的,他們是能夠拖垮一個家庭,治和不冶真的是一個難題。
當被檢查出癌症晚期的時候,老人本人和家屬的心態一定是十分的矛盾。想繼續治療吧,遭罪不說,最後還是人財兩空,但是什麼都不做,又覺得於心不忍!這個極端的問題我覺得都不太好回答,,對於任何人來講,我覺得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算專業的醫生,也未必能給出來一個標準的答案。
如果說老人的年齡大,身體的狀況又不是很好,又是癌症晚期,保守一些和緩的治療方案是最為合適的。而過度的治療可能會得不償失,但如果老人的身體狀態非常好,這個時候我們可以選擇相對積極的手段去治療它,可以選擇一些標準的治療,延長壽命的同時提升了生活質量。
本人認為我是不會選擇的後者,與其沒有尊嚴的活著,不如在有限的時間內去享受我們人生的最後時光。
最希望每個患癌病人都可以不用擔心治療費,有質量的活到最後,但願國家醫保落到實處,讓病人都能看得起病,不留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