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哌甲酯」與「利他林」
哌甲酯是人工合成的中樞神經XX劑。歷史上指稱哌甲酯的英語詞和漢語詞有哪些?我國麻精藥品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使用了怎樣的表述?
哌甲酯由瑞士汽巴-嘉基製藥公司化學家萊安德羅·潘尼松于1944年首次合成。隨後,他找到了第一個試葯人——妻子瑪格麗特,瑪格麗特服用后發現它可以提高注意力,幫助她在打網球比賽中取得了更好的成績。因此,萊安德羅·潘尼松以妻子昵稱Rita將它命名為Ritalin。1954年,汽巴-嘉基製藥公司將鹽酸哌甲酯片劑以商品名Ritalin(音譯為「利他林」)上市。1955年,利他林被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用於治療注意缺陷與多動障礙。該葯服用後半小時起效,一次用藥可以讓患者安靜學習4小時。利他林是汽巴-嘉基公司專有的名稱,作為藥物,它還需要一個全世界都可通用的名稱——國際非專利藥品名稱(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簡稱INN)。世界衛生組織1956年發布的《INN Proposed List 06》(《國際非專利藥品名稱建議名單6》)將α-phenyl-α-(2-piperidyl)-methyl acetate(α-苯基-2-哌啶乙酸甲酯)命名為Methylphenidate(「哌甲酯」或「哌醋甲酯」)。
利他林專利到期后,哌甲酯XX仿製葯時代,美國強生公司研發的鹽酸右旋哌甲酯緩釋片(商品名Concerta,音譯為「專註達」)于2000年上市,並迅速佔領國際市場。該葯半小時起效,藥效可以持續12小時。隨後,瑞士諾華製藥公司(汽巴-嘉基公司1997年併入該公司)研發的鹽酸右旋哌甲酯緩釋片(商品名Focalin,音譯為「福克林」)于2001年獲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上市批准。目前,在我國上市的哌甲酯藥品,既有國產仿製葯——鹽酸哌甲酯片,也有進口原研葯——美國強生公司生產的「專註達」(西安楊森製藥公司2005年將其引入中國)。我國青少年濫用哌甲酯的現象時有發生,有濫用者表示服用哌甲酯以後,學習成績會暫時提高,於是稱該葯為「聰明葯」。實際上,哌甲酯在我國屬於受到嚴格管制的第一類精神藥品,用於治療注意缺陷與多動障礙、發作性睡病等,沒有所謂的使人聰明效果。
《中華外科雜誌》1966年第3期《應用哌醋甲酯治療呼吸抑制、寒戰及呃逆》一文記載:「哌醋甲酯(Methylphenidate;Ritalin)是一種作用較緩和的中樞神經XX劑,對呼吸中樞有XX作用。」這是中國知網關於「哌醋甲酯」一詞的最早記載。「哌醋甲酯」系化學基團簡縮命名而來(「醋」代表乙酸)。《上海醫學》1980年第10期《哌甲酯治療腦功能輕微失調241例》記載:「哌甲酯(利他林、Methylphenidate)是世界各國目前用以治療腦功能輕微失調(MBD)的首選藥物。」這是中國知網關於「哌甲酯」「利他林」兩詞的最早記載。《醫藥經濟報》2005年9月14日《治療多動症藥物專註達國內上市》一文的標題就有「專註達」一詞。這是中國知網關於該詞的最早記載。在中國知網上進行「篇名」檢索(時間2023年1月7日),輸入「哌甲酯」,共找到279條結果,時間跨度是1980至2022年;輸入「哌醋甲酯」,共找到57條結果,時間跨度是1966至2021年;輸入「利他林」,共找到131條結果,時間跨度是1981至2019年;輸入「專註達」,共找到9條結果,時間跨度是2005至2018年;輸入「福克林」,共找到0條結果。可見,「哌甲酯」是最主要的用語。然而,在20世紀90年代及以前,「哌醋甲酯」一詞的使用較「哌甲酯」更多。由於受歷史習慣的影響,「利他林」一詞至今仍在使用。
以上名稱在麻精藥品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中出現的情況如何?衛生部1989年公布的《關於貫徹執行〈精神藥品管理辦法〉的通知》附件《精神藥品品種及分類》和1996年公布的《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中有「哌醋甲酯(利他林)」。2005年版、2007年版、2013年版《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中均有「哌醋甲酯」。可見,歷版《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一直以「哌醋甲酯」作為正式名稱。1990年版、1995年版、2000年版、2005年版、2010年版、2015年版、2020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中均有「鹽酸哌甲酯」「鹽酸哌甲酯片」。可見,1990年版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收載的藥品名稱都是「哌甲酯」。鑒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收載的藥品名稱是中國法定的藥品名稱,筆者建議以後在編製《精神藥品品種目錄》時,應當以「哌甲酯」代替「哌醋甲酯」。
來源:中國禁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