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專家直言器官移植喜憂
我國每年約有150萬人因終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器官移植,但每年僅1萬人左右能夠得到移植治療。而其中有不少患者,在移植前根本未進行療效評估,接受移植的患者存活率不高,浪費了大量醫療資源。昨天,中國醫院協會臨床技術應用管理專業委員會與江蘇省醫院協會聯合在南京舉辦了中國國際醫療新技術應用論壇,主題是器官移植技術、幹細胞技術與臨床應用管理,中國工程院盧世璧、陸道培和中科院曾益新、汪忠鎬等參加論壇的院士直言器官移植存在問題,呼籲進行嚴格規範和准入。
【現狀】
中國器官移植
總量世界第二
記者從論壇上獲悉,1954年,第一例腎移植手術由美國醫生穆瑞成功進行。迄今為止,全世界僅心、肝、腎人體三大器官的移植已經達到50萬例。我國器官移植從上個世紀60年代開始,雖然開展比國外晚,但進展卻很快。目前我國人體器官移植總量居世界第二位,國際上能夠開展的人體器官移植手術在我國幾乎都能夠開展。已經實施的移植項目包括腎臟、肝臟、心臟、肺臟、胰臟、脾臟、小腸等單個器官移植,也包括肝腎、胰腎、心腎等聯合器官移植,以及角膜、 骨髓、胰島、造血幹細胞移植等。同時,我國還成功實施了親緣活體腎移植、肝移植、 脾移植等。
據了解,我國開展腎臟移植的醫院有348家,開展肝臟移植的醫院166家,開展心臟移植的醫院56家,開展肺移植的醫院18家,開展心肺聯合移植的醫院13家。在一些醫療機構,肝臟、腎臟、肺、心臟等器官移植病人的一年和五年生存率、移植存活率,已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目前,腎移植後患者最長存活時間為28年,肝移植後患者最長存活時間13年,心臟移植後患者最長存活時間14年,肺移植後患者最長存活時間7年。
【問題】
器官分配存在不公平
一些有錢的患者可以得到器官進行移植,而且在一次器官移植失敗后,還可以繼續獲得二次器官移植,而沒錢卻又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往往一次器官移植的機會也不能得到。在論壇上,記者了解到,儘管我國每年開展的器官移植數量很多,但在器官移植領域,器官分配公平性問題應引起重視。器官分配公平性存在問題。我國目前還沒有專門的機構從事器官分配協調管理,器官分配也不是以病情需要為基礎。
器官移植「遍地開花」
由於我國器官移植准入制度缺乏,導致移植技術水平參差不齊,整體水平需進一步提高。器官移植目前在中國如「百舸爭流」――可以施行腎移植的醫院達到300多家,100多家可以進行肝移植。有些設施簡陋、只能進行一些基本醫療救治的鄉衛生院也躋身其中。相形之下,在醫學技術最發達的美國,能夠做肝移植手術只有約100家醫院,有資格從事腎移植的不過200家;在經濟和醫療水平超過內地的香港特區,能夠從事肝、腎和心移植的醫院僅各一家。器官移植之所以「遍地開花」,利益驅動是一大原因。據了解,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器官移植是對三級甲等醫院考核的硬指標,規定必須完成5例以上的手術。一些醫院為了達標和擴大醫院的「知名度」,不惜從外面醫院臨時請來手術醫生、麻醉師甚至監護室護士等整個團隊,「沒有條件也要創造條件上。」
不規範造成大量浪費
專家在會上談到,由於一些開展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獲取人體器官的途徑和方式不規範,加之技術力量有限,無論是摘取器官還是移植器官均不符合技術規範,導致供移植器官質量難以滿足移植需要,既影響了器官移植的醫療質量,也浪費了寶貴的供體資源。許多醫療機構在不具備相關條件及技術能力的情況下,一哄而起、倉促上馬,致使開展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魚龍混雜,出現無序競爭的局面。不乏魚目混珠的現象。一些不具備移植醫技的醫院,為了提高醫院的知名度和檔次,以爭取更多的患者,紛紛「攀登」起這個當今世界前沿醫技來,其結果只能是接受移植的患者存活率不高,浪費了大量醫療資源。目前北京開展器官移植手術的醫院有40余家,但至今只做了一二例手術的醫院卻佔了一大半。專家認為,北京在現有做器官移植的醫院中,保留四分之一已經足夠了。」而上海目前開展器官移植手術的醫院有12家,其中某家醫院總共才做了6例手術,結果2例失敗。
【前瞻】
活體器官移植是趨勢
同其他國家一樣,人體器官來源不足是長期以來嚴重影響人體器官移植髮展的重要制約因素之一。在論壇上,專家們呼籲加快腦死亡、人體器官移植等立法,使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能及時獲得供體的器官。而記者獲悉,衛生部已經起草完成了腦死亡相關標準,但距離真正施行還有一段路要走,也可能會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會將腦死亡和呼吸、心跳停止的死亡標準並行,讓人們自己來選擇適用的死亡標準。
專家說,腦死亡標準的採用將會極大地推動人體器官移植的發展,可以使成千上萬的臟器衰竭患者獲得器官移植的機會。在英、法、美、加拿大等國家,包括我國香港地區對器官移植都有相關法律規定。在美國,每個人考駕駛執照時,都會有一欄內容需本人填寫。這欄內容就是一旦你發生意外,造成腦死亡,是否自願把臟器捐獻。當車禍發生后,警察只要一劃卡就知道個人捐獻的情況,隨時可以通知醫院來取臟器。
專家們也談到,對於「腦死亡」要有正確的理解和認識,推行腦死亡標準是社會進步的標誌,絕不僅僅是為了器官移植,把推行「腦死亡」單純地與器官移植相聯繫是違背醫學倫理原則的。「腦死亡」的判定要有嚴格的程序,對醫師的資質有很高的要求,「腦死亡」判定醫師不能參與器官移植,這些都是國際上通行的、必須遵守的規則。
現在由於人體器官資源嚴重匱乏,我國每年約有150萬人因終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器官移植,但每年僅1萬人左右能夠得到移植治療。國內著名的活體肝移植專家、江蘇省肝移植中心主任王學浩說,活體器官移植是一種趨勢,無論是從醫學還是從倫理、親情方面,活體器官移植都有著其他類型器官移植無法比擬的優越性, 但要嚴格掌握和控制活體器官移植的供體範圍。根據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和慣例,活體器官捐獻人要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活體器官的接受者僅限於捐獻者的配偶、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並且不能因為活體器官捐獻而影響捐獻者相應的正常生理功能。
器官移植將嚴格准入制
據本次大會副主席、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胸外科專家支修益教授介紹,我國器官移植已經有法可依,從7月1日開始,國家頒布了《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暫行規定》,現在需要加強研討和監督執行,不斷完善。以前很多醫院器官移植盲目上馬,不管技術是否成熟都想開展,有的在外面才學做了幾例,回到醫院自己就開展起來。器官移植不是純外科手術,手術做完了,後面的管理是一個隊伍,這裡面確實很混亂,一些縣醫院在器官供售過程中,有錢的交易,有的儘管給病人是免費,但沒有考慮到後期病人用不起抗排異藥物!有的做移植半年後病人還是死了,即使不做移植,病人還是能活這麼長時間。做移植的病人希望的是長期存活,不是為了多活半年。比如在開展活體移植時有的醫生未經嚴格論證,就從活體上取器官,結果病人死了,活人器官也奉獻了。所以不能盲目鼓勵夫妻間移植,應該在配型成功的基礎上鼓勵奉獻愛心,畢竟器官移植是有排異的,醫學要講究科學。
常州第一人民醫院院長、腎移植專家何小舟教授說,我國每年100萬尿毒症病人,能進行器官移植的1%都不到。我們在江蘇第一家完成千例腎移植手術,現在技術已經沒有問題,主要是腎源缺乏問題,由於移植市場非常大,所以也就出現很多不規範現象。江蘇有幾十家醫院開展腎、肝、心、肺、小腸、胰腺等大臟器移植手術,近期重新申報后,估計一些醫院將不能繼續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