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
通常是數字的名稱,或者是某個物體的計量單位。或稱個人,一般指一個人或是一個群體中的特定主體。個體的哲學意義:個體指處在一定社會關係中,在社會地位、能力、作用上有區別的有生命的個人。在中國的主流文化中,一般都忽視個體的力量和作用。個人的利益與集體的利益並不是對立的。個體能量的最大發揮,往往才是集體能量的最大發揮。現代文化顛覆了以喪失個體為代價的傳統文化價值觀,明確了「人」的價值,它充分肯定每一個個體的價值和潛能,肯定個人的努力,把人看成是一種獨立的存在。
釋義
通常是數字的名稱,或者是某個物體的計量單位。或稱個人,個體
一般指一個人或是一個群體中的特定主體。在生物學中,每一隻動物、一顆植物、甚至一個能以單細胞生存的生命形式都可稱為單一個體。一個細菌、一顆植物、一個動物等指的是一個生物個體,生物在個體水平上具有一系列特徵,如能夠進行新陳代謝,實現自我更新,在新陳代謝的基礎上,表現出生長、發育、衰老、死亡等等。生物學意義的個體
若幹個器官和系統協同完成複雜生命活動的單個生物,單細胞生物是指一個細胞構成的個體。 一個細菌、一顆植物、一個動物等都指的是一個生物個體,生物在個體水平上具有一系列特徵,如能夠進行新陳代謝,實現自我更新,在新陳代謝的基礎上,表現出生長、發育、衰老、死亡等等。 組成總體的每一個考察對象稱為個體。哲學意義的個體
個體
從哲學視角看,個體就是能夠獨立設定對象的單個人。指處在一定社會關係中,在社會地位、能力、作用上有區別的有生命的個人。群體
群體則指一定數量的個人通過一定的社會關係而結合起來的集合體。小至二人以上組成的家庭,大至民族、階級,都是群體。個體與群體
個體與群體處於不可分割的相互依存、相互聯繫中。每個人都以個體而存在,同時又以群體中的成員而存在。群體是由個體組成的,沒有個體,就沒有群體;而個體又不能脫離群體而存在,它要受到群體的制約。 任何個體都存在於社會之中,存在於人與人的相互關係之中,因此個體之間必然以各種社會關係為紐帶,組成各種不同的群體。不同的原始群、氏族、部落,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階級、階層、黨派、政治團體,不同的機構、部門、單位的人們,不同的身份、職業以至不同的年齡、性別,等等,都可以構成不同的群體。每一個體可以成為多種群體的成員。同一群體中的個體之間,總是具有若干共同點,如進行某種共同的活動,或有某種共同的利益和要求,或受著某種共同的組織形式的約束。一般地說,群體具有一定的組織結構,有一定的行為規範,有一定的分工協作和一定的依賴關係。不同的群體,其性質、特點、範圍、作用以及對其個體的影響,均不相同。如階級群體不同於民族群體;階級群體,指的是與特定的生產關係相聯繫的、在經濟上處於不同地位的社會集團;而民族群體,則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群體由個體所構成,但群體並不是個體的簡單堆積或機械相加,群體所產生的集體力量遠遠大於個體力量的機械的總和。 個體與群體的關係,是矛盾的對立統一的關係。兩者相互聯繫、相互依存,同時又存在著某種程度的對立。如個體利益與群體利益是一致的,同時又可能存在著不一致的以至對立的方面。個體與群體的聯繫和差異,還表現在個體意識與群體意識的關係上。 個體意識,是單個人的觀點、思想、情感、興趣等意識的總和,是個人對社會生活、社會關係和個人所處的社會地位以及個人的特殊環境的反映。 群體意識,則是一定的集體對他們所處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反映。個體意識與群體意識的關係,是個別與一般的關係,兩者相互依存、相互聯繫。一方面,群體意識存在於個體意識之中,並往往通過個體意識表現出來;另一方面,個體意識又總是和群體意識相聯繫而存在。個體意識不是孤立的,它必然受到社會的影響,受到群體意識的制約,尤其是受到階級意識的制約。個體的價值
人是一種獨立的存在 在《百家講壇》中聲名鵲起的學者易中天在《閑話中國人》一書中,曾這樣闡發中國文化的要旨:中國文化的思想內核是群體意識。個體的形式表現(劉田依繪畫)
所謂群體意識,簡單地說,就是認為每個人都是群體的一部分,群體的利益就是個人的利益,群體的價值就是個人的價值,個人的意志必須服從於群體的公共意志,個人的人格只能依附於群體的共同人格。即便像穿衣吃飯這樣極具個體色彩的小事,也不完全是個人的事。舉個例子,同樣是聚餐,西方人點菜是個人點個人喜歡的菜,然後各吃各的,注重的是個人的口味;中國人則喜歡「同吃一鍋飯」,點菜時會盡量選擇大家都愛吃的菜,不能只顧自己的口味。在中國人的意識里,既然是一起吃飯,豈能只顧自己不念及他人呢? 個體的形式表現(劉田依繪畫) 這個事例雖小,卻折XX出了中國人的文化性格。 在中國幾千年的農業社會中,「我」是始終沒有建立起來的,因此也沒有致力於「我」的塑造和對「我」 的潛力的開發。「我」其實就是個體,一個人只有具備了自我意識之後,才能努力提高自身的質。沒有自我意識,看不到自我價值和自身潛能,眼睛不注視自己,不正視自身的力量,一切聽憑群體和環境的擺布,環境叫他向東,他就向東,環境叫他向西,他就向西,像風中蘆葦,不能左右自我的命運。 個體的最終喪失,只能使一個人更加依賴於群體,依賴於環境。如果群體或環境沒有發出指令,他就會無所適從。有的人上小學和中學時,在學校和家庭嚴格的監督和指導下,尚能刻苦學習,一旦邁入大學校門,在相對寬鬆自由的氛圍里,竟不知道該幹些什麼,整日鬆鬆垮垮,荒廢時日,對提高自身的質沒有目標,也沒有主動意識,對如何實現自我的價值沒有清醒的認識。 劉再復在《傳統與中國人》中反思中國傳統文化時說,「任何一個人,在他降生到大地之後,就是一個具有獨立人格價值的存在。而我國宗法文化觀念中,也講『人』,但它並不把人視為一種具有獨立人格的存在,反之,它把人看成是整個封建宗法文化觀念系統中的一個固定點,人只是依附、固定的存在。」封建統治階級為了穩定社會,鞏固已有的權力地位,從而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文化觀念系統,將老百姓緊緊地鉗固在這個系統當中。最能體現這種文化觀念系統的就是「三綱五常」: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所有的人都可以在這個系統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為了使每個人都能安分守己地固守自己的位置,沒有非分之想,統治階級就千方百計地遏制個性的自由發展,抹殺人的個體價值,不讓人們最大限度地發揮生命的潛能。 這種文化價值觀是符合當時的中國社會現實的。在農業社會,農民是社會角色的主導,因為當時生產力低下,生產條件很有限,生產操作必須依賴於群體的合力。而農業勞動是憑經驗操作的,春耕,夏收,澆灌等等,不需要創造潛能,而且要改變一種操作,也不是個人的力量能勝任的,人的主觀能動性的發揮是很有限的。所以很難突出「我」來,在主導角色身上沒有「我」,整個社會意識自然就不會有「我」的存在。 魯迅曾經用一句話點破了中國傳統文化:「沒有爭到過『人』的價格。」 到了現代社會,這種文化體系被逐漸打破。 現代文化顛覆了這種以喪失個體為代價的傳統文化價值觀,明確了「人」的價值,它充分肯定每一個個體的價值和潛能,肯定個人的努力,把人看成是一種獨立的存在。 我們所倡導的現代化是靠人來建設的,靠人的思想變革來推動的。這個「人」是由每一個個體組成的,如果沒有個體的價值和潛能的實現,就沒有現代化的最終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