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依賴性(drugdependence), 又稱藥物成癮,是指軀體和藥物相互作用而引起的精神方面和軀體方面的改變,並在行為上常常有為了再度體驗這些藥物精神效果,有時為了避免沒有藥物而產生的不快感,而周期地、持續地使用藥物這一種強迫性願望的特徵。可存在或不一定存在耐藥性,但同一個人可存在一種以上的藥物依賴性。
藥物依賴性的定義
藥物依賴性是專用術語,又稱
藥物成癮或藥物
成癮性,也俗稱「葯癮」,是指藥物長期與機體相互作用,使機體在
生理機能、生化過程和/或
形態學發生
特異性、
代償性和適應性改變的特性,停止
用藥可導致機體的
不適和/或
心理上的
渴求。這個概念是60年代逐漸形成的。在此之前,人們所說的成癮性只單指
身體依賴性,而將心理依賴性稱之為
習慣性。
藥物的成癮性和習慣性早為人們所知。但由於人們在使用上述兩術語時常出現混淆
現象,故有必要確定一個更為
科學的術語。為此世界
衛生組織專家委員會於1964年用「藥物依賴性」這一術語取代了「成癮性」,和「習慣性」,並於1969年對藥物依賴性的含義作了如下描述:
藥物依賴性是由藥物與機體相互作用造成的一種
精神狀態,有時也包括具體狀態,表現出一種強迫性地要連續或定期用該葯的行為和其他
反應,目的是要
感受它的精神
效應,有時也是為了避免停
藥引起的不適,可以發生或不發生
耐受。用藥者可以對一種以上藥物產生依賴性。
總之,不是為了醫療需要,而是由本人主動連續地或
周期性地使用藥物,造成
輕重不等的
慢性或周期性的
中毒狀態,稱為藥物依賴。
藥物依賴性分類
依賴性可分為
軀體依賴性和
精神依賴性:
軀體依賴性
主要是機體對長期使用依賴性藥物所產生的一種適應狀態,包括
耐受性和停葯后的
戒斷癥狀。
精神依賴性
是指藥物對
中樞神經系統作用所產生的一種特殊的精神效應,表現為對藥物的強烈渴求和強迫性覓藥行為。
依賴性
傾向可以在動物或
人體的藥物研究過程中反映出來。非
臨床藥物依賴性研究可為臨床提供藥物依賴性傾向的信息,獲得的非
臨床試驗數據有利於指導
臨床研究和
合理用藥,警示
濫用傾向。
可產生藥物依賴性的藥物分類
1.酒精-
巴比妥類:
乙醇,
巴比妥類及其他
催眠葯和
鎮靜葯,例如
苯二氮卓類(benzodiazepines)。
2.
苯丙胺:苯丙胺,右旋苯丙胺,
甲基苯丙胺,哌唑甲脂(
利他靈,methylphenidate)與苯甲
嗎啉(phenmetrazine)。
3.
大麻:大麻
製劑,例如大麻(marihuana)和印度大麻(hashish)。
4.阿片類:阿片,
嗎啡,
海洛因,
美沙酮,哌替啶等。
5.
可卡因:可卡因和古柯葉。
6.
致幻劑:LSD,
麥司卡林(墨仙鹼,mescaline)和裸蓋菇素(西洛斯賓,psilocybin)。
7.
揮發性化合物:
丙酮,
四氯化碳和其他溶媒,例如「嗅膠」(gluesniffing)。
8.
煙鹼:
煙草,鼻煙。
在以上八大類可產生依賴性的藥物中,阿片類藥物依賴流行最廣,危害最大,它不但對
病人身體造成極大
損害,還導致了許多社會問題,如犯罪。在與
毒品鬥爭的各項工作中,
禁毒是公安、司法部門的工作,而
治療阿片類藥物依賴病人則是我們
醫生的職責。
3、藥物依賴性的特徵:
(1)對藥物產生心理依賴:即依賴者具有持續地或周期地渴望體驗該藥物的
心理效應,這種願望可以壓倒一切。為了得到藥物,會不擇手段行事。所有能產生依賴的藥物均有心理依賴性。
(2)對藥物產生生理依賴:依賴者必須繼續用藥方能避免戒葯后的戒斷癥狀。各人的戒斷癥狀輕重不一,包括種種不適感和軀體癥狀。不適感常與心理依賴的要求相重疊,而軀體癥狀是有生理基礎的,可以非常嚴重,甚至引起死亡。但有的能產生依賴的葯並沒有軀體依賴性。
(3)對藥物可以發生程度不等的耐受性:
劑量往往越用越大。但有的
藥物耐受性不明顯。
(4)對藥物依賴的種類:藥物依賴者可以依賴一種藥物或同時依賴多種藥物,也可以
合併煙
酒依賴。
(5)對藥物依賴的後果:由於長期依賴藥物,使依賴者脫離正常生活軌道,可給本人、家庭和社會帶來不良後果。
4、藥物依賴性對機體的損害
(1) 對神經及
內分泌的損害
麻醉藥物阿片類的使用,能使
內源性阿片肽系統受到
抑制,然後通過一系列複雜的神經內分泌系統改變引起機體損害,
患者體質逐漸衰退。由於內源性阿片肽系統受到抑制,導致
下丘腦-
垂體-
腎上腺軸
功能明顯地改變[1]。首先是下丘腦
促腎上腺皮質激素釋放激素(CRH)受到抑制,從而抑制了ACTH的釋放,該結果又導致
血液中腎上腺皮質激素
皮質醇的下降[2]。
(2)
神經系統損害
濫用可卡因可導致某些神經系統的癥狀,在服用后其首發癥狀表現為精神異常,如
煩躁不安、
焦慮、
激動、
偏執狂、
幻覺、欣快、抑鬱甚至
精神錯亂等,精神癥狀多在濫用可卡因
靜脈用藥者。可導致嚴重
精神障礙的
藥品,如麥司卡林、
苯環己
哌啶等,這類藥物可導致中樞神經呈一時XX狀態,但有時又陷入嚴重的
抑鬱狀態[3];可使人焦慮、
失眠、煩躁不安、瞳孔放大、
體溫和
血壓升高;對方向、距離和
時間的
感知偏差;最大的危害是損害
判斷能力,從而導致
暴力行為。
(3)
免疫系統損害
藥物濫用可引起機體
損傷及免疫功能下降,有報道稱,靜脈用海洛因成癮者外周血中
免疫球蛋白與對照組相比有顯著下降。有研究表明,阿片成癮者
膀胱癌的發生率較單純
吸煙者高19倍以上[4]。此外,成癮者極易併發各種
病毒性肝炎、
艾滋病、
肺炎、肢體
壞疽等
疾病。這些除與使用不潔注XX器有關外,許多專家指出與
吸毒者免疫功能下降有密切的關係。
(4) 對
胎兒和
新生兒的損害
許多藥品可以通過
胎盤XX到胎兒
體內,因此,婦女在
妊娠期間濫用阿片、巴比妥、安定、苯丙胺等
麻醉藥品和
精神藥品的母親,其胎兒出生后也會產生
戒斷綜合征,可發生
早產,原因與XX收縮有關。同樣的機制也可使
胎盤早剝的危險性增加。對胎兒的損害主要是使胎兒宮內
生長遲緩、影響大腦發育,最常見的是
嬰兒小頭畸形。臨床和
實驗資料提示,接觸可卡因的嬰兒,其規律
呼吸和覺醒功能受損,受此損害的嬰兒易於發生嬰兒突發性死亡綜合征。
(5) 對其他臟器的損害
長期大量使用大麻對
肺部有嚴重不良影響,並可導致
支氣管炎、支氣管
哮喘、
肺氣腫甚至
肺癌。
吸入海洛因可引起肺滑石樣病變甚至因急性哮喘而死亡。
(6)藥物依賴性的醫源性損害
醫源性麻醉藥主要是指為了治療精神異常、
劇烈疼痛或
晚期癌腫疼痛的藥物。如因對巴比妥和安定類等
抗焦慮葯和鎮靜
安眠藥可以產生依賴性的
認識不足,致使醫生誤開或濫開
處方,患者長期使用此類藥物而造成的藥物依賴。在醫源性藥物濫用者中,
醫護人員藥物濫用率往往較一般人群高。
可致濫用的藥物稱為毒品,而毒品的藥物依賴是濫用的主要原因,但人類社會卻不能完全禁絕毒品,這是毒品兩重性:其一是人們對毒品的認識有一個過程。一種藥物或
化學物質,在尚未對其特殊的毒
副作用認識之前,它可能是醫療藥物,但對其依賴性認識之後,通過有關的法律程序就變成了
違禁藥物;其二是許多毒品在人類歷史中到目前仍在做出貢獻,例如嗎啡等
阿片類物質具有較強的
鎮痛作用,因此在
外科手術、
腫瘤治療中被廣泛使用。
5、藥物依賴性的預防
容易成癮的藥物,最常見的是兩類。一類是麻醉
鎮痛葯,如嗎啡、杜冷丁等,這類藥物除鎮痛作用外,還可引起欣快或愉快感,常用劑量連續使用1~2周后即可成癮。另一類是催眠和抗焦慮葯,如速可眠、阿米妥和各種安定類藥物(安定、安寧、
利眠寧、
硝基安定、
舒樂安定、氯硝安定等),特別是
精神疾病和
心理障礙患者,由於醫療的需要往往服用此類藥物,長期應用要特別
注意。
對藥物產生依賴后,輕者表現為離不開這種藥物,不吃就難受,並感周身各種不適,只有服用這種葯才自感舒服,此時應及時採取措施,
逐步戒除。
(1)患者要認識到自己的病況,明確藥物成癮對自身的危害,
積極主動
配合醫生治療。
(2)逐漸減少依賴葯的服用劑量,原則是「逐漸」減量,切忌大
幅度削減用量或完全停用,以使身體逐步適應,否則,由於身體無法耐受會出現戒斷癥狀,且有一定的危險性。
(3)也可以非依賴性或依賴性較低的藥物暫時替代,
減輕由於削減依賴藥物用量而出現的不適應癥狀。
(4)依賴戒除后,要鞏固住所取得的效果。各類心理障礙和
神經症患者,對於自己的焦慮或失眠等癥狀,不可一味地追求藥物,而應設法去除
病因,
心理疏導、
調節生活、
體育鍛煉、
物理治療等均大為有益。切忌重新服用依賴藥物。
(5)藥物依賴嚴重者,會千方百計,不擇手段偷葯、騙葯,揮霍大量金錢買葯,置家
人生活于不顧,喪失
責任感和
進取心,很難自行戒除,此時應在住院條件下積極治療,爭取早日戒除。
(6)要避免藥物依賴,首先,應該了解哪些藥物是可以成癮造成依賴的,在最初就要控制;其次,產生藥物依賴后最好去專科醫院就診;另外就是有病了要及時就醫,遵
醫囑用藥和治療,不要自行亂用藥物。
以下情形的藥物應進行藥物依賴性的試驗
對於
新葯的研究,為發現其是否存在潛在的依賴性,以下情形的藥物應進行藥物依賴性的試驗:
1.與已知具有潛在依賴性化合物結構相似的新的化合物;2.具有麻醉、鎮痛、鎮靜催眠、中樞XX、致幻等明顯的
中樞神經系統作用的藥物;
3.復方中含有已知較強依賴性
成分的藥物;直接或間接作用於中樞阿片
受體、大麻受體、
多巴胺受體、
去甲腎上腺素受體、5-羥色胺受體、N-
膽鹼受體、γ-
氨基丁酸受體、苯二氮卓受體等受體的藥物;
4.已知代謝物中有依賴性成份;擬用於
戒毒的藥物;
5.原認為不具依賴性,而在臨床研究或臨床應用中發現有依賴性傾向的藥物。